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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局
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管理事项 农药监管
职责分工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市生态环境局

负责假劣农药及含农药的废弃物处置的监督管理。

市农业农村局

负责农药管理的牵头协调、使用指导;负责指导农药经营许可证核发,协助农业部做好农药产品登记,并负责登记产品质量监管。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生产领域农药产品的监管;农药企业标准备案和生产许可证管理。对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农药的,或者违反农药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的监管。

市应急管理局

对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农药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市发改委

负责对储粮用药的安全、合理使用的指导。

相关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
案   例  
2014年2月21日,在检查中发现河北某化工有限公司涉嫌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生产销售烟嘧磺隆农药,经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根据《石家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对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处以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50%以上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规定,责令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