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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局
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管理事项 排水管理工作
职责分工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市生态环境局

对排入自然水体的违法排污行为的查处。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对排入城市排水管网的违法行为的查处。

市公安局

对阻挠执法、暴力抗法行为的查处。

相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第四十五条 向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水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和水量进行监督检查。 国务院《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条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规划,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维护与保护,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水与污水处理,以及城镇内涝防治,适用本条例。《石家庄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暂行)》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城市排水,是指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水、雨水以及对排入城市排水设施的污水和雨水的排放、收集、输送、处理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案   例  
排入城市排水管网的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的,由综合执法部门查处;排入自然水体及其他不进入污水处理厂的非法排污,由生态环境部门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