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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局
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管理事项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
职责分工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市生态环境局

对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中违反环境保护的行为的查处。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负责对医疗机构易制毒化学品使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市公安局

指导、协调全省各地监督检查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监督检查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等情况。组织协调开展对跨省、市非法生产、经营、购买、运输、走私易制毒化学品犯罪案件的查处。实地核查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开展对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审批。牵头制定、实施全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和易制毒化学品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对全省批发经营、零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监督检查工作。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负责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实行工商管理。

市应急管理局

负责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从事易制毒化学品运输的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资质管理工作

相关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2、《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中发〔2014〕6号)
案   例  
公安机关牵头组织协调,加大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力度,依法查处各种易制毒化学品违法犯罪活动。食品药品监督部门重点开展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生产、销售等情况检查;安全生产监督部门重点开展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的生产、经营、仓储情况的监督检查,商务、海关等部门重点检查易制毒化学品出口企业情况;交通运输、铁路等部门对易制毒化学品运输环节开展监督检查;工商部门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登记等环节监督检查;环保部门负责监督对专项行动期间收缴、查获的易制毒化学品的销毁工作;物价部门对易制毒化学品价格进行监控监管;公安、商务、海关等部门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加强对出口敏感地区的货柜和罐装货物的抽检,防范易制化学品走私出境;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加大对医疗机构易制毒化学品的管控力度。多部门联合制定有关文件,防止易制毒化学品的非法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