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 |
负责对大气、水源、土壤进行监测;对有毒化学物质在大气、水域、土壤的扩散进行分析。 |
市应急管理局 |
负责向市政府报告事故信息及有关建议;贯彻落实市政府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起草突发事件新闻发布稿,报市政府批准;掌握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经营企业的联系方式,做到信息畅通。 |
市公安局 |
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当地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因突发事件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做好道路交通疏导、人员疏散、交通管制和治安警戒工作。 |
市气象局 |
负责提供与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有关的气象参数和气象资讯服务。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负责调度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医疗救助和防疫情况;及时检测危险化学品对人体的危害程度;实施现场紧急救护,负责联系后方医院。 |
市交通运输局 |
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因突发事件损坏的交通设施的抢修工作;在危险路段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做好抢险救灾人员、物资以及撤离人员的紧急运输工作。 |
市国资委 |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监管企业的抢险工作。 |
市委宣传部 |
指导新闻媒体和有关单位做好新闻报道工作。 |
市发展改革委 |
负责组织、协调救灾物资的调拨和供应。 |
市财政局 |
负责市级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资金支持。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负责保障市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与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发生地之间的通信畅通。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负责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中因特种设备原因而发生的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市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现场所需特种设备的技术支持。 |
市监察局 |
参加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
市民政局 |
负责设置避险场所;协助相关部门对伤亡人员及家属进行安抚、抚恤、救济等善后工作。 |
市消防支队 |
组织控制危险源,营救受害人员,防止发生次生、衍生灾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