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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管理事项 市级储备粮管理
职责分工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市粮食局

负责市级储备粮的行政管理工作,依法对市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会同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财政部门负责拟订市级储备粮规模总量、总体布局、品种和动用的宏观调控意见,并对市级储备粮的管理进行指导和协调。

市财政局

负责安排储备粮的管理费用(贷款利息、保管费用)、轮换费用、财产保险费用和经市政府批准动用储备粮所产生的价差亏损及相关费用等财政补贴,并及时、足额拨付;负责制定储备粮财务管理办法,并对储备粮有关财务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相关依据  
《石家庄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2015年第189号政府令)
案   例  
以增加市级储备粮为例, 1、2014年增加小麦储备粮5万吨、油脂4400吨的计划,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局、财政局向市政府提出申请。 2、市政府批准后,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粮食局、省农发行营业部联合制定增储计划下达给承担储备粮存储任务的企业具体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