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规划部门
负责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核准建设项目的选址审批或提出选址意见,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选址论证。
发改部门
特殊项目根据需要出具是否属于批准或者核准类建设项目证明。
交管部门
与规划部门共同组织审核论证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报告。
水务、电力、建设、城管等部门
参与规划部门对建设项目基础设施承载力评价报告、选址论证报告等的审核论证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环保、文保、房管、水利等)
对有特殊要求的建设项目提出审核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