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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局
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管理事项 气象防灾减灾
职责分工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市气象局

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组织气象灾害防御联合会商,编制年度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计划,组织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成员单位研究全市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方针政策,协调解决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重大问题,督导相关工作的落实。

市教育局

对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气象灾害防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防范知识教育工作。

市工业与信息化局

对主管行业各单位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导,做好各类防灾应急药品的储备

市公安局

在气象灾害防御应急期间组织警力维护社会秩序、加强交通疏导、完成抢险救灾任务。

市国土资源局

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及周边地区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导和巡查,组织做好由暴雨等造成的滑坡、泥石流等气象灾害次生灾害的防御、应急工作。

市建设局 市城管委 市房管局

对各类建(构)筑物建筑单位、城市排水管理单位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导,组织有关产权单位和个人做好危旧房屋、临时建筑物、临时构筑物和户外宣传牌的除险加固,组织做好暴雨灾害期间城市排水清淤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

对主要交通干线建设、养护管理单位及各类公路客运站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导,配合气象部门做好客运站、高速公路等重要场所和交通要道的气象监测。

市环境保护局

建立空气质量监测信息共享、预报会商和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向公众发布大雾、霾灾害监测信息和空气质量监测信息。加强对大气污染源的监管,做好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控制工作,确保控制在国家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之内。

市农业局

指导各级农技、农机管理部门开展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灾害防御应急期间指导农户及生产单位做好农田排水除涝、设施加固等处置工作。

市民政局

组织做好各类救灾物资的储备,组织做好灾害发生后的救灾工作

市文广新局

对各类文化场馆、各类历史文物场所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

市委宣传部

对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气象灾害防御、应急信息的播发情况进行督导

市水务局

对各类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巡查,组织做好水库、塘坝等防洪设施的除险加固,组织做好因暴雨导致的山洪、河流洪水等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市卫生计生委

对各类医疗机构气象灾害防御救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市商务局

组织做好灾害防御应急期间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监测,指导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备货并保障市场供应。

市旅游局

对各类旅游景区、旅游企业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市人防办

对各级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单位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北京铁路局

对铁路线路建设、养护单位及各级火车站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全市供电、供水、供气、供暖单位

组织做好日常管线维护,确保灾害防御应急期间城市供电、供水、供气、供暖的正常运行。

相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第570号)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四条第一款。《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第十四条。《河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关于成立石家庄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的通知》。《关于调整石家庄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成员的通知》。《石家庄市暴雨灾害防御办法》。《石家庄市暴雪大风寒潮大雾高温灾害防御办法》。《石家庄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划(2014~2020年)》。《石家庄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修订稿)》。《石家庄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案   例  
2009年11月10~12日,全市出现暴雪天气,市区过程总降雪量93.5毫米。降雪强度之大,前所未见。据有关部门不完全统计,全市直接经济损失74859.55万元。农作物受灾面积16.16万亩,成灾面积8.19万亩,59人受伤,2人死亡。根据市气象局的建议,石家庄市政府启动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要求,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公安部门迅速出动警力维持社会秩序,疏导道路交通;广播电视、网络、通信企业和单位及时播发预警以及灾害防御信息;教育部门及时安排中小学、幼儿园停课;各级各单位、基层政府及时组织干部职工和社区群众清除积雪;卫生、民政等部门提前做好各项救灾准备工作;商务部门及时调配供应物资;交通、文化、体育、人防、旅游等部门分别做好机场、车站、文化体育场馆、人防工程和旅游景点的人群转移和防御处置工作。供热部门提前采取了供暖措施。使市民避免暴雪寒冷的冻害,全市干部群众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取得了应对罕见暴雪的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