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负指导各县市营业性演出团体的许可、演出节目审核、演出场所的备案及演出经营活动管理和查处。
市公安局
对申报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批。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监督、检查、指导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依法查处擅自从事演出场所、个体演员、个体演出经纪人的演出经营活动。
市行政审批局
指导县局行政审批部门对营业性演出活动进行许可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