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市公安局
负责对养犬重点管理区准养犬只的登记注册;查处无证养犬、遛狗不束犬链、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等违法养犬行为;设立犬只留检所收容遗弃犬、流浪犬、伤人犬及暂扣的犬只。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负责对从事犬只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市卫生健康委
负责对人用狂犬病疫苗注射和狂犬病人诊治的管理。
市农业农村局
负责犬只的免疫、检疫等相关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