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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
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管理事项 10.市区犬只管理
职责分工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市公安局

负责对养犬重点管理区准养犬只的登记注册;查处无证养犬、遛狗不束犬链、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等违法养犬行为;设立犬只留检所收容遗弃犬、流浪犬、伤人犬及暂扣的犬只。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负责对从事犬只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市卫生健康委

负责对人用狂犬病疫苗注射和狂犬病人诊治的管理。

市农业农村局

负责犬只的免疫、检疫等相关管理工作。

相关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3、《石家庄市养犬管理条例》
案   例  
1、市民王女士家中饲养了一只小型比熊犬,根据《石家庄养犬管理条例》中规定重点管理区饲养小型犬只,需要为犬只办理犬只准养证。王女士携带相关手续提交至辖区派出所,根据《石家庄养犬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公安机关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 2、市民李先生在养犬重点管理区内饲养了1只獒犬,多次扰民遭市民举报,根据《石家庄养犬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市区禁止饲养烈性犬、大型犬。辖区派出所根据《石家庄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对该犬只进行暂扣,并处罚1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