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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
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管理事项 17.危险化学品监管
职责分工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市应急管理局

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市公安局

监督检查县级公安机关对危险化学品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实施安全管理工作,抽查从业单位相关安全管理工作。

市交管局

核发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发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不包括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固定式大型储罐,下同)生产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依法对其产品质量实施监督,负责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实施检验。依据有关部门的许可证件,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企业营业执照,查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违法采购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市生态环境局

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组织危险化学品的环境危害性鉴定和环境风险程度评估,确定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负责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依照职责分工调查相关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环境监测。

市交通局

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许可及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的核发

市卫生健康委

负责危险化学品毒性鉴定的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市邮政局

负责依法查处寄递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相关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案   例  
对县级公安机关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易制爆化学品购买备案、剧毒易制爆化学品存放场所治安防范等公安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工作进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