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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管理事项 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
职责分工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市国土局

安排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根据全市保障房建设计划安排,负责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供地政策,落实用地计划

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会同市有关部门负责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督查督办和组织考核等工作

市房管局

负责制定年度计划、组织实施项目建设以及日常管理工作

市发改委

负责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监督管理,指导各地做好申报资金工作

市财政局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负责资金筹集、使用和监管

市林业局

负责组织督导林区棚户区改造工作

相关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冀政【2012】70号)《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石政发[2011]6号
案   例  
根据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制定的全市保障房计划,2014年共安排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1673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