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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管理事项 违法建设查处工作
职责分工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市国土局

对违法占地的查处工作

城管委综合执法局

负责对市内四区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机关行政执法行为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负责跨区域执法活动的协调调度

相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 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石家庄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八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包括考评、问责、信息共享等在内的违法建设查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加强违法建设查处工作。(三)国土、建设、城管、住房等行政主管部门分别负责涉及违法占地、违法施工、影响市容、物业管理区内部违反物业使用和维护规定的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工作。《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石家庄市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批复》(冀政[2012]139号)
案   例  
某建筑公司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情况下,将工业用地建设成商品房,该违法行为由国土部门查处,其他各职能部门配合;随后,该公司通过挂牌出让,取得了该地块,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开工建设,该行为由综合执法部门查处;经跑办,该公司取得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在建设过程中为追求利益最大化,该公司将原批准的5层楼房加建为12层楼房,该行为由规划部门负责查处。小区交付使用后,一些业主在小区内私搭乱建,侵害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该行为由房管部门查处。如该行为发生在乡镇范围内,则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