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市发展改革委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水、电、燃气、热产品价格相关政策;制定或调整本市主城区供水、供气、供热销售价格方案;指导县(市)区做好相关价格管理工作,需要价格听证的,牵头做好价格听证的相关工作(工农业产品价格处)
市水利局
按照水利工程管理权限负责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初步审查工作
市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局
负责配合市发改委研究提出供水、供热、供气价格初步方案,配合做好价格听证工作和价格政策的平稳出台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
负责燃气、供水、供热、电力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受理对价格违法行为的投诉和举报;对价格投诉案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