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市农业农村局
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肥料等其他农业投入品的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市卫健委
按照省统一安排开展食品风险监测工作,开展食品标准宣传
市市场监管局
监督管理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负责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监督管理。负责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
市商务局
负责拟订促进餐饮服务和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市发改委
负责粮食流通的行政管理、行业指导。贯彻国家有关粮食质量、卫生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质量、卫生标准,依法对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加工活动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粮食质量、存量及原粮卫生实施监管。
市公安局
负责组织指导食品犯罪案件侦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