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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局
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三)对户外广告管理事项的监管  

单位:石家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一、监督检查对象
      从事户外广告(单位、个人)

二、监督检查内容

       1、设置位置、设置形式、规格、材质、设置场地及设施使用权证明是否与审批一致。广告现状图是否与审批内容相一致

       2、城管局对区级户外广告管理抽查与督查。对已审批户外广告的现场检查。
三、监督检查措施  

       1、现场检查设置的位置、文字、色彩、形式。

       2、对户外广告日常检查工作。

四、监督检查程序
    一、设置过程监管

   户外广告必须经合法审批规范设置,设置规程监管指对户外广告设施自行政许可证生效之日起至广告设施设置完成前进行监督管理。根据户外广告审批许可内容对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如发现该设施在设置过程中未按审批许可要求设置,将按照程序送执法部门查处。

     二、设置完成后监管

    户外广告应规定期限内完成设置,逾期视作许可证作废。

五、监督检查处理

对未经审批自设户外广告的设置单位责令立即整改并按照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上一条 (二)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下一条 (四)对审批事项的监督检查(挖掘市政设施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