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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六)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单位:石家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一、监督检查对象

各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正定县政府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市环卫处、二环路管理处。

二、监督检查内容

        环境卫生作业情况及环卫基础设施管理情况。

三、监督检查方式

对各区管理采取月度考核公示制度,对二环路管理处、环卫处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方式。

四、监督检查措施

        单位自查或者牵头单位抽查。 

       五、监督检查程序

各牵头单位按照环境卫生检查考评管理办法,采取现场检查拍照、进行问题通报、考核评价结果、公示工作成绩的程序组织实施。

六、监督检查处理

如发现违规违纪情况,依据石家庄市市容考核奖惩办法,由牵头单位或报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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