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石家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一、监督检查对象
各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局属各执法单位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行政执法业务指导检查
(二)重大执法活动指导监督
三、 监督检查方式
检查采取自查、互查、抽查、现场督导的方式进行
四、监督检查措施
1、根据局执法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各阶段工作重点,不定期对局属执法单位、各区城管局行政执法业务事项进行指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报批评,对好的经验做法普及推广。
2、对各区城管重大执法活动,现场督导、协调,保证活动依法实施。
五、 监督检查程序
1、执法业务检查:确定执法业务检查事项、下发检查通知、依据检查要求进行检查指导、通报检查情况。
2、重大执法活动督导检查:初审各区重大执法活动实施方案、提出初审意见、现场督导、协调、指导执法活动实施。
六、 监督检查处理
根据执法业务检查通报情况,督促相关单位及时纠正问题,全面提升城管执法工作水平。
根据执法业务检查通报情况,督促相关单位及时纠正问题,全面提升城管执法工作水平。 根据执法业务检查通报情况,督促相关单位及时纠正问题,全面提升城管执法工作水平。 根据执法业务检查通报情况,督促相关单位及时纠正问题,全面提升城管执法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