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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局
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八)执法业务及活动监管  
       单位:石家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一、监督检查对象

各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局属各执法单位

二、监督检查内容

 ()行政执法业务指导检查
         ()重大执法活动指导监督     

 三、 监督检查方式

 检查采取自查、互查、抽查、现场督导的方式进行

 四、监督检查措施

     1、根据局执法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各阶段工作重点,不定期对局属执法单位、各区城管局行政执法业务事项进行指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报批评,对好的经验做法普及推广。

     2、对各区城管重大执法活动,现场督导、协调,保证活动依法实施。

五、 监督检查程序

1、执法业务检查:确定执法业务检查事项、下发检查通知、依据检查要求进行检查指导、通报检查情况。

2、重大执法活动督导检查:初审各区重大执法活动实施方案、提出初审意见、现场督导、协调、指导执法活动实施。

六、 监督检查处理

   根据执法业务检查通报情况,督促相关单位及时纠正问题,全面提升城管执法工作水平。



 



 

 



 

 



 



 



 



 

 

 


 根据执法业务检查通报情况,督促相关单位及时纠正问题,全面提升城管执法工作水平。 根据执法业务检查通报情况,督促相关单位及时纠正问题,全面提升城管执法工作水平。 根据执法业务检查通报情况,督促相关单位及时纠正问题,全面提升城管执法工作水平。

 

上一条 (七)对下放审批事项的监督检查(占道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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