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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六)大型群众性活动事项安全监管  
 

单位:石家庄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一、监督检查对象
本市区域内申请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者

二、监督检查内容

申请举办的大型群众性活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和安全要求,主要包括:
1、活动承办者是否具有要求的相关资质、资格,安全许可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2、活动期间,活动承办者是否按要求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三、监督检查方式
    1、事前踏勘现场,及时发现各种各类安全隐患;

    2、加强现场监管,监督指导承办者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3、对活动期间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并及时处置各类突发案事件。
    四、监督检查措施
    1、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出具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承办者及相关部门予以整改;
    2、活动期间,发现存在安全事故危险的,立即采取措施,视情有序疏散人群、责令停止活动,对责任人员追究责任
    五、监督检查程序
    派出2名以上民警到活动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六、监督检查处理
    对现场检查、群众举报、投诉的信息,及时组织警力依法进行核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河北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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