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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市级体育社团的监督检查  

市级体育社团监督检查

(由局属单位市体育总会秘书处负责)

一、监督检查对象

市级体育社团

二、监督检查内容

体育社团的建设、管理、体育项目及活动开展、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经费使用等内容。

三、监督检查方式

(一)定期检查。一年一次,配合民政部门对市级体育社团进行年检年审。

(二)不定期检查。通过不定期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实地查看或抽查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存在问题较多、履行职责不力,群众意见大的社团组织。

四、监督检查措施

(一)对社团上报的年检材料进行书面审核,视情况进行实地检查。

(二)通过材料审核、实地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体育社团建议民政部门予以注销

五、监督检查程序

(一)制定计划。按照民政部门社团年检的统一部署,确定检查范围、检查内容、检查安排、检查要求等,并正式印发部署。

(二)实施检查。对社团上报的年检材料进行书面审核,视情况赴实地进行抽查。

(三)通报结果。根据检查情况,对检查基本情况、存在问题进行通报,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四)进行整改。各市级体育社团根据整改要求进行整改。

(五)整理归档。将监督检查的相关资料存档。

六、监督检查处理

对整改不到位的体育社团建议民政部门予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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