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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对监管企业领导人员培训工作监督  

对监管企业领导人员培训工作监督

单位: 国资委

    一、监督检查对象

国资委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及领导人员。

    二、监督检查内容

国资监管企业领导人员、领导班子后备人员和经营管理骨干的教育培训工作。

    三、监督检查方式

事中事后全面监督检查。

四、监督检查程序

(一)拟定培训计划

(二)将培训计划及时反馈承训部门

(三)根据培训计划及时安排相关人员参加培训

(四)对培训情况进行评价

(五)相关资料整理存档

    五、监督检查措施

(一)记录出勤情况、课堂纪律、课堂参与及互动情况等。

(二)培训结束后进行书面总结或考试,培训时长计入个人培训手册

    六、监督检查处理

 1、培训结束,出勤合格且结课考试合格的,干部培训时长计入个人培训手册

2、对于出勤不合格及结课考试不合格者,本次培训不计入本人累计培训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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