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监管企业年度投资计划管理的监督检查
单位:市国资委
一、监督检查对象
市政府授权由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
二、监督检查内容
监督检查企业年度投资计划实施情况。
三、监督检查方式
统计、报告、总结和不定期督导。
四、监督检查程序
(一)市国资委对监管企业年度投资计划实行备案管理。
(二)市国资委对监管企业年度投资计划实施情况不定期督导。
五、监督检查措施
(一)企业每年3月10日前向市国资委报送年度投资计划;
(二)监管企业每季度报送投资完成情况统计报表;
(三)对投资特别监管企业年度投资计划、列入负面清单的投资项目实行审核管理;
(四)企业每年1月20日前向市国资委报送上年度投资计划完成情况。
六、监督检查处理
对违反《石家庄市市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及企业投资管理制度规定的,市国资委责令企业改正,情节严重、致使企业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企业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