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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对监管企业年度投资计划管理的监督检查  

对监管企业年度投资计划管理的监督检查

单位:国资委

一、监督检查对象

政府授权由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

二、监督检查内容

监督检查企业年度投资计划实施情况。

三、监督检查方式

统计、报告、总结和不定期督导。

四、监督检查程序

(一)国资委对监管企业年度投资计划实行备案管理

国资委对监管企业年度投资计划实施情况不定期督导。

五、监督检查措施

(一)企业每年310日前向国资委报送年度投资计划;

(二)监管企业每季度报送投资完成情况统计报表

)对投资特别监管企业年度投资计划、列入负面清单的投资项目实行审核管理

)企业每年120日前向国资委报送年度投资计划完成情况。

六、监督检查处理

对违反《石家庄市市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及企业投资管理制度规定的,国资委责令企业改正,情节严重、致使企业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企业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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