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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对监管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的监督检查  

对监管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的监督检查

单位:国资委


一、监督检查对象

政府授权由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

二、监督检查内容

所监管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的推进落实情况。

三、监督检查方式

采取不定期抽查方式进行。重点抽查企业规划任务目标实际落实情况。

四、监督检查程序

按照政府授权国资委代表国家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权利,及《公司法》、《国有资产法》赋予的股东权利,依法履行对所监管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的指导管理。国资委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期抽查。

五、监督检查措施

通过重点抽查结果情况,督促指导企业扎实推进规划实施,及时解决发展过程遇到的实际问题。

六、监督检查处理

通过监督检查及时对企业五年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因客观因素导致目标不能落实的情况,指导企业对规划目标进行调整和修订,非客观因素造成严重偏离规划目标的情况,督促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规划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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