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督检查对象
生产经营单位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是否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层层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体系。
(二)是否设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建立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三)是否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邻近专职救援队签订救援协议,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物资。
(四)是否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编制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相衔接的应急预案并在有关部门进行备案,重点岗位是否制定应急处置卡,是否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
(五)是否按照有关标准对本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受否落实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有关要求;
(六)是否开展从业人员岗位应急知识教育和自救互救、避险逃生技能培训,并定期组织考核。
(七)是否向从业人员告知作业岗位、场所危险因素和险情处置要点,高风险区域和重大危险源必须设立明显标识,并确保逃生通道畅通。
(八)是否落实从业人员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停止作业,或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的权利。
(九)是否每年对应急投入、应急准备、应急处置与救援、重大危险源管理等工作进行总结评估
(十)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三、监督检查方式
(一)日常督导检查;
(二)开展专项检查;
(三)针对投诉举报,开展专门检查。
四、监督检查措施
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五、监督检查程序
(一)确定检查范围。
(二)制定检查工作方案。
(三)组织实施检查。
(四)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六、监督检查处理
根据监督检查结果,对违规行为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