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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9.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监督  

  一、监督检查对象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二、监督检查内容

招投标活动全过程监督、招投标合同履约跟踪检查。

三、监督检查方式

招投标活动全过程现场或网络监督、招投标合同履约跟踪“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四、监督检查措施

招投标活动全过程合法性监督及投诉调查处理、招投标合同履约跟踪“双随机、一公开”季度检查及市内四区招投标合同履约跟踪信息推送。

五、监督检查程序

招投标活动全过程依据《招标投标法》程序监督。

六、监督检查处理

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督导问题整改到位违法行为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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