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保障建设工程严格按规划批准内容实施建设,根据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制度。
一、监督检查对象
我市城市规划区内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只批方案不发证等简易审批事项)的项目及被许可人。
二、监督检查内容
被许可人是否按批准的规划许可内容实施建设。
三、监督检查方式
1.工程建设主要环节规划核验;
2.中间跟踪管理。
四、监督检查措施
1.项目日常巡查;
2.中间跟踪管理;
3.城乡规划监督员巡查;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督方式。
五、监督检查程序
1.接收建设工程技术资料,建立《建设工程管理档案》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后,及时建立《建设工程管理档案》。
2.工程建设主要环节规划核验,填写《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手册》
放线定位核试验: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委托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进行放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验公布牌的设立、平面位置、“五线”退距等。
基础施工核验:建设工程基础完工后,现场复核建筑位置等内容是否符合规划要求。
正负零核验:工程施工到±0.000后,现场核验±0施工情况,建筑位置等内容是否与审批的总图一致。
地面首层核验:建设工程施工至首层时,现场核验建筑平面结构、层高等内容是否与审批的总图一致。
标准层核验:建设工程施工至标准层时,现场抽查核验建筑平面结构、层高等内容是否与审批的总图一致。抽验多层建筑不少于2次,高层建筑不少于3次。
变化层核验:建设工程施工至变化层时,现场抽查核验建筑平面结构、层高等内容是否与审批的总图一致,抽验多层建筑不少于2次,高层建筑不少于3次。
顶层封顶核验:建设工程施工至顶层时,现场核对建筑平面结构、层高、建筑总高度(檐口、屋脊)、屋顶形式等内容是否于审批的总图一致;是否封顶;指定外立面试装立面位置、试装区域。
建设工程外装修核验:现场检验试装面是否符合要求,提出修改或准许外装意见;现场核验建筑外立面色彩、材质、立面形式、夜景亮化照明设施以及屋顶形式等内容是否与审批一致。
室外工程和景观环境设施核验:建设工程室外工程施工时,核验配套建设出入口设置、绿化硬化、小区道路、停车泊位、拆迁范围内建筑是否拆除、现场清理以及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是否符合规划许可或规划条件要求。
规划核实(竣工验收):对申请竣工验收的项目进行规划条件核实。
3.中间跟踪管理
工程施工过程中跟踪管理,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
六、监督检查处理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实施建设工程批后监督检查中,发现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规定进行建设的,应当立即将整改意见等书面告知建设单位;需立案的,根据有关规定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