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
您所在的位置:首 页 > 教育局
教育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监督
项目编码
0209010
项目名称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督检查
实施主体
教育局
承办机构
基础教育科
实施依据

《教育部关于贯彻〈义务教育法〉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教基〔2006〕19号)第七条: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按照《义务教育法》所规定的法律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的办学行为,同时,对依法办学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实施对象
义务教育学校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备注
教育局
廊坊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汇总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