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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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执法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1502009
项目名称
对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地面和其他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喷涂或者粘贴小广告等影响市容的行为的处罚
实施主体
综合执法局
承办机构
广阳分局、安次分局、直属大队、龙河大队、万庄大队
实施依据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

实施对象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办理时限
法定 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备注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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