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您所在的位置:首 页 > 综合执法局
综合执法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1502012
项目名称
对利用悬挂物、充气装置、实物造型等载体设置广告,未按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和地点设置,期满后未及时撤除的处罚
实施主体
综合执法局
承办机构
广阳分局、安次分局、直属大队、龙河大队、 万庄大队
实施依据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第三款

实施对象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办理时限
法定 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备注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廊坊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汇总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