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类别 |
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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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1502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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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对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未委托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设计单位承担。未报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审查。城市绿化工程的施工,未委托持有相应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绿化工程竣工后,未报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验收交付使用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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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综合执法局 |
承办机构 |
广阳分局、安次分局、直属大队、龙河大队、
万庄大队 |
实施依据 |
《河北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十九条、三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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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象 |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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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法定
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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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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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