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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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执法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1502048
项目名称
对下列行为的处罚:(一)擅自拆除、迁移、改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 (二)在城市道路设施附近堆放杂物、挖坑取土、兴建建筑物及有碍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正常维护和安全运行活动的; (三)擅自在城市道路照明灯杆上架设通讯线(缆)或者安置其他设施的; (四)私自接用路灯电源的; (五)偷盗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 (六)故意打、砸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 (七)不听劝阻和制止,非法占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
实施主体
综合执法局
承办机构
广阳分局、安次分局、直属大队、龙河大队、 万庄大队
实施依据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实施对象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办理时限
法定 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备注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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