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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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确认
项目编码
0307001
项目名称
侵权行为成立认定
实施主体
科技局
承办机构
知识产权办公室
实施依据

《专利法》第六十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

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

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

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

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

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

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

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

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

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

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

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

院起诉。

实施对象
专利权 人或者 利害关 系人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备注
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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