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类别 |
行政处罚 |
||
项目编码 |
2302001 |
||
项目名称 |
对违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法规、规章行为的处罚 |
||
实施主体 |
卫计委 |
承办机构 |
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 |
实施依据 |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376号,2011年1月8日国务院令第588号修订)第五十条 2.《突发事件与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37号)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 3.《河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实施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3〕第2号)第四十六条 |
||
实施对象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
办理时限 |
三个月 |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不收费 |
||
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