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类别 |
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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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2302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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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对违反医护人员管理相关规定行为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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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卫计委 |
承办机构 |
医政药政医管科、
中医科、
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 |
实施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主席令第五号,2009年8月27日主席令第十八号修订)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主席令第四十五号,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第九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主席令第五十九号)第五十五条" 《护士条例》(2008年1月31日国务院令第517号公布,自2008年5月12起实施)第三十一条 4.《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0号)第四十五条 5.《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24号,2016年1月1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8号修订))第十五条 6.《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卫生部令第42号)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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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象 |
自然人(公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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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三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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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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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