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类别 |
行政处罚 |
||
项目编码 |
2302039 |
||
项目名称 |
对违反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相关规定的处罚 |
||
实施主体 |
卫计委 |
承办机构 |
综合监督科、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 |
实施依据 |
1.《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503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九条 2.《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部、卫生部令第53号, 2016年6月1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3号修订)第二十五条至第二十七条 3.《河北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3〕第14号 2013年12月17日省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2014年2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五条 |
||
实施对象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
办理时限 |
三个月 |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不收费 |
||
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