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类别 |
行政监督 |
||
项目编码 |
2309001 |
||
项目名称 |
对突发急性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检测、预警和报告的监督检查 |
||
实施主体 |
卫计委 |
承办机构 |
疾病预防控制与卫生应急科、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 |
实施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主席令第十七号,2013年6月29日主席令第五号修订)第六条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03年5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6号公布 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二十八条 |
||
实施对象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
办理时限 |
无 |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不收费 |
||
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