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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监督
项目编码
2309001
项目名称
对突发急性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检测、预警和报告的监督检查
实施主体
卫计委
承办机构
疾病预防控制与卫生应急科、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
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主席令第十七号,2013年6月29日主席令第五号修订)第六条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03年5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6号公布 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二十八条

实施对象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备注
卫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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