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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监督
项目编码
2309003
项目名称
对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
实施主体
卫计委
承办机构
医政药政医管科、中医科、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
实施依据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款、第四十条

2.《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五条

3.《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

4.《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二款、第三十条

5.《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四条

6.《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四条

7.《消毒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款

8.《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六条

9.《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第四、三十一条

10.《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款

11.《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工作管理办法》第四条

12.《医疗机构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第十条

13.《处方管理办法》第三条

14.《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三、三十七条

15.《河北省医疗机构管理实施办法》第二条

16.《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卫医发〔2006〕73号)第四条

17.《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医政发〔2009〕18号)第六条

18.《戒毒医疗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卫医政发〔2010〕2号)第四条第二款

19.《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管理办法》(卫办医政发〔2010〕194号)第四条

20.《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卫医政发〔2011〕11号)第三条

实施对象
医疗机构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备注
卫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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