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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其他行政权力
项目编码
2310007
项目名称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处理
实施主体
卫计委
承办机构
医政药政医管科
实施依据

1.《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第十八、十九条

2.《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暂行管理规定》(护考委发〔2011〕2号)

3.《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补办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的通知》(卫人才发〔2012〕34号)

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生个人遗失成绩单补办办法》

实施对象
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备注
委托市卫生计生考试中心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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