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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其他行政权力
项目编码
0110003
项目名称
市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实施主体
发改委
承办机构
电力办公室
实施依据

1.《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国资委、电监会、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0]2643号))第五条

2.《河北省经贸委、财政厅、物价局、地税局、建设厅、环保局关于大力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意见》(冀财建[2003]1号)二

3.《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河北省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建[2015]101号)第三条

实施对象
单位、企业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备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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