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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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其他行政权力
项目编码
2510001
项目名称
行政复议
实施主体
审计局
承办机构
法制科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审计机关审计复议的规定》(审计署令第 1 号)第十二条

实施对象
认为审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被审计单位
办理时限
自受理审计复议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审计复议决定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备注
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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