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事务局
您所在的位置:首 页 > 民宗局
民宗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0502001
项目名称
对违反《河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的处罚
实施主体
民宗局
承办机构
民族科
实施依据

《河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

实施对象
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法人和个人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备注
民宗局
廊坊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汇总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