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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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许可
项目编码
11131000758940450Q-XK-007-0000
项目名称
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实施主体
安监局
承办机构
实施依据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26日国务院令第445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九条:申请经营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取得经营许可证后,方可进行经营。</br> 第十条:申请经营第一类中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冀政办发【2016】7号,委托下放

实施对象
企业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备注
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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