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法》第51条第1项,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行政强制法》第45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