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类别 |
其他行政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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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3110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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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人民防空工程隶属关系发生变动时,应当办理交接手续,工程档案资料等同时移交,并在变更之日起30日内报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备案。工程隶属关系变动后,其维护管理责任随之转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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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人防办 |
承办机构 |
平管站
工程科 |
实施依据 |
部委文件:《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办法》国人防字〔2001〕210号,2001年11月1日,第七条 地方性法规:《河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维护与使用管理规定条例》,2006年5月24日,第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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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象 |
相对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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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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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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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