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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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3402007
项目名称
对举办者转让体育竞赛举办权,未经批准进行宣传、接受赞助、收取报名费、发放或出售门票或出售的门票超过体育场馆安全容量的处罚
实施主体
体育局
承办机构
法规产业科
实施依据

《河北省体育竞赛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0000元;对没有违法所得以及违法所得不能计算的,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实施对象
体育竞赛举办者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备注
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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