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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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3402009
项目名称
对未经批准,擅自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的处罚
实施主体
体育局
承办机构
法规产业科
实施依据

《全民健身条例》第三十六条:未经批准,擅自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不足3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3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实施对象
高危项目经营业主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备注
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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