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局
您所在的位置:首 页 > 体育局
体育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监督
项目编码
3409003
项目名称
体育社会团体筹备申请、成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的审查
实施主体
体育局
承办机构
体总办
实施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10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0号)第九条 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由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筹备。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业务主管单位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负责社会团体筹备申请、成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的审查。

实施对象
社会团体
办理时限
20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备注
体育局
廊坊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汇总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