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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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其他行政权力
项目编码
3410002
项目名称
二级裁判员技术等级称号授予
实施主体
体育局
承办机构
竞技体育科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30条:国家实行运动员技术等级、裁判员技术等级和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制度;《关于下发<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家体育总局体竞字〔1999]153号)第三条: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授权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对本项目的国家级以上裁判员进行考核和注册;地方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对本地区、本部门审批的裁判员进行考核和注册;第十条:熟悉本项目竞赛规则和裁判法,能够比较准确运用,具有一定的裁判工作经验;任三级裁判员满两年,并且至少三次在县级体育比赛中担任裁判工作的,可以申报本项目二级裁判员,由地、市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批。

实施对象
符合二级体育竞赛裁判员申报标准的申请者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备注
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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