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
您所在的位置:首 页 > 物价局
物价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奖励
项目编码
3708001
项目名称
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奖励
实施主体
物价局
承办机构
市价格监督检查局
实施依据

《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发改价监〔2014〕165号)第2条

实施对象
举报人
办理时限
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备注
物价局
廊坊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汇总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