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局
您所在的位置:首 页 > 农业局
农业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许可
项目编码
111310007387228000-XK-003-0000
项目名称
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易感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申报
实施主体
农业局
承办机构
动物卫生监督所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1997年7月3日主席令第八十七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四十五条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2010年1月21日农业部令第6号)第三十二条

实施对象
企业和个人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备注
农业局
廊坊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汇总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