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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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1902031
项目名称
对不符合规定销售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处罚
实施主体
农业局
承办机构
廊坊市畜牧水产行政综合执法支队
实施依据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1999年国务院令第266号发布,2013年修订)第四十五条 第二款 对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不停止销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拒不停止销售的,没收违法所得,处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经营,并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实施对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办理时限
三个月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备注
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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